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16-9/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4-11-06 11:49:52 | 公开日期:2024-11-06 11:47:0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张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再生铝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再生铝产业发展,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支持再生铝发展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有色金属碳达峰实施方案》《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均明确提出支持再生铝产业发展。
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自治区工信厅牵头研究提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再生铝加工利用企业,在财税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目前,《若干意见》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近期即将出台。与此同时,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正积极推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包头铝业园区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再生铝产业发展制度体系和要素保障。目前,区内在建再生铝项目4个、产能46万吨,拟建项目2个、产能40万吨,后续将推动这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感谢您对再生铝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2024年6月13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贺攀首
电 话:0471-482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