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办法》推动新型墙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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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墙材产业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工业固废累计堆存量达到6.1亿吨,每年新增约1.5亿吨,但年利用量仅为0.57亿吨。随着工业发展,预计到“十三五”末将工业固废将达到8.4亿吨,如果不加以大规模的综合利用,将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目前,以工业固废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有利于以市场化方式倒逼粘土类墙材生产企业退出市场。
《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有利于节约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符合建筑安全、质量和环保标准的墙体材料。同传统墙体材料相比,新型墙材具有节能、轻质、高强、隔热、环保等特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建材产品发展趋势,《办法》中把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水泥预制件等新材料也纳入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范围。
《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于符合自治区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工业固废产生排放企业应当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消纳工业固废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时还细化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的政策要求,《办法》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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