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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开展征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目录工作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区产品碳足迹管理与认证体系建设,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牧厅五部门联合关于征集自治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目录的通知》拟在全区有条件的地区和成熟行业征集产品碳足迹标识试点目录,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新动力。

  此次征集工作优先考虑我区市场需求旺盛、外贸依存度高、减排潜力大、产业链条完整、数据基础较好的产品主要包括锂电池、光伏产品、电石、晶硅、钢铁、水泥、稀土产品、煤化工产品、农畜产品,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导向和我区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

  通过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目录,将逐步探索形成一套科学规范、贴合区情、统一可操作的碳足迹管理服务模式。有助于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推动产业链低碳转型,也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稳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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