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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盟通信运营企业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盟通信运营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盟通信运营企业发展状况,我委通过深入企业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全盟通信运营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盟通信运营企业有中国移动通信锡林郭勒分公司、中国联通锡林郭勒分公司、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三家,主要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

(一)中国移动通信锡林郭勒分公司。成立于 19999月,隶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目前共有职工880人,下设10个职能部门,13个旗县市分公司。基站总数已达1824个。光缆线路长度1.49万公里,其中本地网光缆线路长度1.19万公里,长途光缆线路长度0.3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210户。宽带业务出局带宽为5G,预计2013年底达到20G

(二)中国联通锡林郭勒分公司。200810月原中国网通(成立于199910月)与原中国联通(成立于19947月)合并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目前锡盟分公司共有员工1447人,12个旗县市分公司。3G基站337个, 2G基站519个。光缆线路长度1.1万公里,其中本地网光缆线路长度0.7万公里,长途光缆线路长度0.4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8.9万户。省干宽带出口20G,国干宽带出口40G,共计60G

(三)中国电信锡林郭勒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过2008年的电信重组,目前分公司下设七个部室五个中心、11个旗县市分公司及所属的两个营销中心,拥有职工113人。基站212个,光缆线路长度0.33万公里,其中本地网光缆线路长度0.2万公里,长途光缆线路长度0.13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2.56万户。有线宽带的出口带宽是40G,无线宽带的出口带宽是2G

截止20132月底,全盟基站总数已达2892个。光缆线路长度2.92万公里,其中本地网光缆线路长度2.09万公里,长途光缆线路长度0.83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户数11.5万户。

二、发展现状

20132月底,全盟通信基础网络体系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以光缆传输为主,有线、无线相结合覆盖全盟的信息传输网络和通信系统。全盟只有二连市的呼格吉勒图雅嘎查没有通话能力。

(一)移动电话用户及覆盖率。全盟移动电话用户130.35万人,其中3G用户27.51万人。苏木乡镇均有信号,覆盖率为100%。嘎查村没有信号的有8个,覆盖率为99.06%。移动公司无论是用户数还是覆盖率占绝对优势

(二)固定电话用户及覆盖率。固定电话用户14.33万户,城市用户4.13万户,农村用户10.2万户。全盟苏木乡镇均已达到通话能力,覆盖率为100%。嘎查村没有通话能力的有5个,覆盖率99.4%。联通公司无论是用户数还是覆盖率占绝对优势。有移动信号的嘎查村,固定电话呈现递减趋势。

(三)宽带接入。全盟苏木乡镇均已接入宽带,覆盖率为100%。嘎查村未接宽带的有173个,覆盖率79.6%

有线宽带:苏木乡镇未接有线宽带的有9个,覆盖率是87.3%。嘎查村未接有线宽带的有820个,覆盖率为3.3%

无线宽带:苏木乡镇均已接入无线宽带,覆盖率是100%。嘎查村未接无线宽带的有174个,覆盖率为79.5%

(四)交通干线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全盟境内的国、省、县级以上公路及火车沿线的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移动公司覆盖率是95.6%,联通公司覆盖率是80%,电信公司覆盖率是82.1%

(五)重点景区景点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全盟列入国家A级景区景点22处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上都遗址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移动公司覆盖率100%,联通公司覆盖率95.65%,电信公司覆盖率69.57%

三、发展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一)运行方面。一是对查处与惩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够。二是已投入使用的基站,经常受到停电、检修、电力故障等因素影响,造成大面积停电断站,对通信网影响很大。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光缆穿越公路手续办理困难、繁琐,重点繁华路段管道建设难度大。二是新建基站、宽带接入引电困难,审批时间长、费用高。三是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应由开发商来建设,此项规定落实不到位。四是少部分用户以基站有辐射为理由阻挠基站建设,目前锡盟城区内仍有部分小区基站未进入。

(三)政策方面。一是基站建成后,有些因用地、政府拆迁等问题需搬迁,需要政府协助协调新站址,并给予资金补贴。二是政府在市区市政规划时,涉及到管道建设时,应征求通信企业意见。三是通信运营企业每年要缴纳占频费、环评测试费,建议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缓解企业压力,减免此类费用。

四、建议

(一)运行方面。加大查处与惩治破坏通信基础设施违法行为的力度。经过合法手续批准建设的通信基础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建设和肆意破坏。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加大对偷盗、破坏通信线路和设施以及危害通信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通过查办一批恶性案件,惩处一批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达到震慑和教育目的,保护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企业在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时必须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凡是能共建共享的一律共建共享,对基站布局的设计、调整,应尽可能使用同一公用设施单元。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要坚持平等进入、联合建设、统谈分签、费用分摊的原则,未经其它共建方同意,不得自行与重点场所的建设或管理单位签署排他性协议。租用第三方设施时也禁止签订任何影响平等进入、共建共享的排他性协议,以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投资成本,提高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集约利用水平。特别是农牧区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发挥超远程基站的优势,扩大信号的覆盖半径,满足更多地区人民的生活、生产、应急等对通讯的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基站,提升城市信号的强度,实现偏远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信号全覆盖。二是合理布局,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需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在制定、审批详细规划时,要按照工信部发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将通信设施进行同步设计、竣工、验收,充分考虑多家通信企业共同需求,为通信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在基站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并出具相关建站手续,进一步落实通信设施建设用地赔补偿政策,协调电力部门将电引到通信机房和基站,确保通电与通信建设同步,为通信企业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通信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和无线电站(台)设置审批,基站建设满足环保、绿色和美观的要求。三是鼓励双语手机的研发,突出民族地区的特色。鼓励“蒙汉双语智能手机”的研发,积极申请国家和自治区的项目资金,让“蒙汉双语智能手机”能够普及推广。

(三)政策方面。一是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关于扶持和促进通信业发展的意见》和《锡林郭勒盟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的作用,促进企业公平、有序竞争。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支持配合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保护通信线路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针对部分群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而阻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科学宣传,消除公众的误解和顾虑。同时,要通过反面案例的宣传,对蓄意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起到震慑效果。

 

锡盟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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