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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畜产品加工园区为载体用羊肉全产业追溯与原产地地理标示为抓手尽快实现锡林郭勒盟羊肉加工产业转型升级

以绿色畜产品加工园区为载体用羊肉全产业追溯与原产地地理标示为抓手尽快实现锡林郭勒盟羊肉加工产业转型升级
盟经信委  哈斯海日汗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形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 ”的总战略。报告同时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要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四化同步”新要求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锡林郭勒盟生态建设与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以一个平台两个抓手(一个平台两个抓手是指以绿色畜产品加工循环园区为载体,以锡林郭勒盟羊肉全产业链追溯体系与原产地地理标示管理为抓手)为突破口尽快实现锡林郭勒盟羊肉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锡林郭勒绿色畜产品加工业,确保实现羊肉加工产业达到食品安全、优质优价、牧民增收、企业整合、品牌培育、生态保护六大目标,并通过“以一带三,以三促一”(所谓“以一带三,以三促一”是指以草原生态建设带动草原畜牧业、绿色畜产品加工业、草原生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以草原畜牧业、绿色畜产品加工业、草原生态旅游业良性发展促进草原生态建设上台阶)的手段,实现锡林郭勒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锡林郭勒盟拥有优质的天然牧场,是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畜产品基地,具有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基础条件,其中羊类占主要畜种的90%左右,优良羊种主要有苏尼特羊、乌珠穆沁羊、内蒙古细毛羊、察哈尔羊等。2012年牧业年度存栏1178.52万头只,出栏牲畜700万头只,年肉类总产量24.68万吨,其中羊肉产量11.76万吨。
近年来 ,锡盟牛羊肉产业化发展速度较快,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加工企业和名牌产品,现有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5家,规模以上企业达77家,冷藏能力7.2万吨,速冻能力6800吨/日,日加工能力20万羊单位。现有肉类产业重点龙头企业36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户,自治区级14户,盟级19户。牛羊肉产品结构日趋丰富,已由过去单一的胴体肉、冻肉发展到目前以冷鲜分割肉为主的近100个品种,精深加工率达到45%以上。产品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部分产品以销往沙特、科威特、阿联酋等中东国家。
锡林郭勒盟羊肉因其良好的品质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羊肉价格也随之大幅上升。有些不法商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锡林郭勒羊肉,不仅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而且给锡林郭勒羊肉品牌造成严重危害,并侵害着消费者合法权益。另外制约锡林郭勒盟羊肉加工产业发展的问题还有:发展定位不明晰,产业链条较短;规模化程度低,带动效应不明显;技术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冷链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营销管理相对滞后;产品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凝练;锡林郭勒羊肉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等相关标准尚未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标识未得到广泛应用,品牌优势的保护和宣传度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从加强行业管理入手,通过制定和提高入园区企业准入门槛、质量安全标准、质量追溯体系标准、质量安全认证,使畜产品加工企业向绿色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追溯体系与原产地地理标志标示相结合的办法,淘汰一批技术落后与产能过剩加工企业。
因此,锡林郭勒盟羊肉加工产业定位为:依托锡林郭勒盟纯天然、无污染、绿色有机羊肉资源,走出一条“以生鲜为主、制品为辅、副产物综合利用”具有锡盟特色的全面发展的产业化道路,以打造锡林郭勒“万元羊”为目标,积极培育和引进年综合加工能力达100万羊单位、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加工企业或企业集团2—3户,年综合加工能力在30-50万羊单位的企业4-6户,使全盟各类屠宰加工、精细分割、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控制在50户以内,进一步推动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有效带动全盟肉类加工行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锡林郭勒羊肉”全产业链追溯平台与数据库项目,以“锡林郭勒羊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达到企业诚信经营、牧民增加收入、政府加强监管、基地保障原料、食品确保安全的目的。
( 二)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羊肉”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办法》,办法主要从保护“锡林郭勒羊肉”地理标志产品,规范“锡林郭勒羊肉”生产经营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发,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申请受理“锡林郭勒羊肉”地理标志产品程序与条件予以明确。
 (三)要加快重点地区绿色畜产品循环经济加工园区建设。要按照“统一交易、统一检疫、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统一监管、统一检测、统一配送”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加工企业从“原料—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目标。通过向园区集中,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淘汰一批小作坊、小冷库,整合重组一批加工企业,使全盟肉食品加工企业50户左右。锡林郭勒盟要建设锡林浩特、东乌旗、东苏旗三个核心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园区,使三个园区加工能力达到全盟80%以上。
  (四)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委托国家乳制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锡林郭勒羊肉品质分析、评价及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通过检测分析可以对锡林郭勒羊肉的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致膳物质、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等进行评价,最终对“锡林郭勒羊肉”品质做出科学、全面的评价,并根据评价分析制定“锡林郭勒羊肉”地方标准,经卫生厅批准实施的“锡林郭勒羊肉”地方标准一定高于国家标准,使企业与监管部门有标准可依。
(五) 努力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要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布局合理、专业齐全、分工明确、运行高效“原则,积极推进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盟级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推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室)建设,督促和引导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自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点),配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负责内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检测工作。通过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六)扎实开展羊肉“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品牌畜产品质量。把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畜产品认证,作为农牧业品牌培育的重要基础。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要发挥锡林郭勒肉食品协会在使用“锡林郭勒羊肉”过程中的检测和监督作用,建立全盟肉制品检测检验中心,用市场化手段,确保每一个出自锡林郭勒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市场需求,加快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
(七)关于追溯系统的运作模式:本追溯系统共分养殖、屠宰、运输、终端销售、消费者溯源查询五个阶段,其中养殖阶段追溯是本项目的重点,也是难点,关系项目成败。为此建议由畜牧部门牵头,发挥旗县、苏木镇、嘎查三级兽医检疫体系作用,赋予苏木镇兽医检疫部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加挂牌子、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实施联合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嘎查兽医服务网络队伍作用,通过提高兽医人员工资待遇或有偿服务,让专业人员为农牧民进行信息技术服务。
(八)统一整合品牌名称,实行“双商标”管理模式,即以“锡林郭勒羊肉”地理商标+“企业商标”,形成“母子商标”管理模式。其中“母商标”即以“锡林郭勒羊肉”为对外宣传的主商标,主要用来树立品牌形象,以企业注册商标为副商标,主要用来明确生产者的责任。”创立一个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品牌,整合人、财、物统一打造“锡林郭勒羊肉”品牌。
 
(九)提升科技含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强与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的合作,提升产业链整体产品研发、检测、管理等科技水平。研究冷藏、冷冻、解冻和冷链技术,充分保障产品品质,提高单头牲畜的经济价值;依托东乌旗研发中心建设,深度开发利用现有资源,对羊尾脂、羊脂油进行精深加工,在已初步研发火锅底料、汤骨料食用制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系列化妆品、护肤品,以现代化加工技术与装备做支撑,开发出一套羊肉制品工业化生产的先进工艺流程,实现机械化生产。
(十)着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牧业品牌主体。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牧业行业协会是农牧业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各地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牧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十一)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畜产品市场影响力。品牌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地对认定的名牌畜产品,通过参加博览会和展销等系列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推介和宣传品牌,扩大锡林郭勒羊肉名牌畜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锡林郭勒盟计划从2013年开始连续举办绿色畜产品展示推介会,进一步提高锡林郭勒羊肉品牌效应。
(十三)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锡林郭勒羊肉加工产业建设工作的领导,盟里应成立由盟行署领导任组长,发改委.经信委.农牧局、财政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单位和有关旗县市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锡林郭勒羊肉加工产业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建立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拉动,以品牌促营销、以营销兴产业、以产业促增收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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