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行署2号楼8楼(原公安局大楼)   联系电话:0479-821533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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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发展、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锡盟工信局,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锡盟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行署2号楼8楼;邮编:026000;联系电话:0479-8215331)。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与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执行。按“谁提供、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及信息员的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内容方面,遵守信息发布相关管理规定,严把信息发布政治观,未出现违规信息发布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全盟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动态信息,公开全盟信息化安全和民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月度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工作最新要求等内容,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观念;公开全盟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回应公众时时关注热点;公布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关于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的重大决策、政策解读、通知要求等内容,引导全盟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发展方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完善受理、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拓宽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继续抓好我局部门网站及微信订阅号日常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一是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11条,主动公开信息26条。二是认真抓好“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订阅号相关工作,更新微信160条,总阅读量达2.12万余人次,订阅人数989人,使广大企业、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盟工信局发展情况以及职能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将网站建设更新与维护纳入年底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履行信息公开群众评议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考核作用,按要求整改完善,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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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较2022年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三是发布信息内容形式单一。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信息,不断提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加强管理,充分调动全体人员搜集、撰写、报送及公开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范围、最广深度获取应公开及可公开的各类信息;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说明事项。

2024年1月30日